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教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办学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于为社会经济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对学员进行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训,注重对学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努力提高学员的整体素质。
第四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主办方是益阳晓宇电脑美术工作室,由益阳本地大专院校学生创建。学校教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 全称: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 地址:资阳区五一东路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办学宗旨:充分运用益阳市资阳区离退休教师、在职教师、大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富余力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规模的计算机教育体系,以社会效益为主,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现会急需专门人才为宗旨。
第七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按规定聘请合格教师,建立并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者颁发学业证书。
第八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主要从职业技术,职业认证的非学历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由校务委员会全面负责,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设校长一人,设副校长一人。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管理学校日常工作,学校其他人员由校长聘任。
第十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设立教务处、总务处和财务室机构,分别负责教学工作、后勤工作和财务工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一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法人代表和校长的产生或罢免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法人登记部门审核。法人代表离任须进行离职财务审计。
第五章 财务
第十二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设立独立的帐务,建立和健全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的财会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入,学费主要用于教师授课酬金、职工工资、福利、租借场地、日常办公费用等。其中,教职工工资福利开支约占学费总收入的20%,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发展基金一般不低于学费总收入的10%,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也接受社会的捐资和赞助,社会的捐资和赞助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
第十五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
第六章 章程修改的程序
第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需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核准。
第七章 变更和解散
第十七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变更名称、性质、层次、校址及法人代表,应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第十八条 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因故停办或解散应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及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法人登记机关批准。同时应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做好益阳晓宇电脑艺术学校解散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法人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单位校务委员会。 |